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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是一门将注意力变现的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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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社会消费主义至上,广告无处不在。虽然一个世纪以来,广告的形式改变了许多,但其最终目的始终如一,即吸引大众的注意力,并成功销售产品。

贩卖注意力

在18世纪早期,大多数广告只是告知信息,并不追求吸睛效果。直到 Benjamin Day 在 1833 年发行自己的报刊,这一情况才开始改变。为了吸引更多读者,在他的竞争对手将报纸定价为6美分一份时,他定价为1美分。随着报纸大卖,亏损自然无可避免。为了增加盈利减少亏损,Benjamin 开始邀请广告商在报纸上刊登广告并从中收取费用。最后,他的报刊获得了巨大的成功,也让整个世界逐渐意识到贩卖注意力的价值。

广告学方法论

进入20世纪,广告学渐成体系,并被认为是一门科学。一个广告可以被制作得引人注意。制造需求就是众多科学方法中之一。这种方法先大肆宣传一个从未被大众意识到或者甚至完全捏造出的实际问题,之后又宣称使用某种产品可以解决这个问题。除此之外,20世纪20年代的广告人也意识到,口碑也可以通过建立并普及一个品牌来塑造。

广告的形式

20世纪20年代以前,广告主要集中发布在公共场所。但之后不久,广播广告变得非常流行。广告商很乐意赞助广播内容仅仅为了能在直播中听到他们的名字——因为这会立即吸引大批听众的注意。再后来,电视很快取代了广播的广告地位,成为一个更高效吸引注意力的途径,一直到现在。

互联网的兴起又带来了新一轮的广告革命,其中电子邮件成为一种新兴的广告形式。1973年的一项调查显示,电子邮件占据了网络中75%的流量。电子邮件非常高效,因为它就像是给客户的奖励或回报——收到邮件会让人感觉很好。与此同时,像谷歌这样的搜索引擎也逐渐成为吸引用户注意力的重要资源。为了将注意力变现,谷歌的创始人引入了 Adwords 广告工具:它能基于用户搜索的内容,在呈现结果的同时显示相关的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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